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已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实行强制检定。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用于贸易结算,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如果您所使用的电子秤还未检定,请联系所在辖区对应的检定机构及时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