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质监局三项重点使《山东省计量条例》落到实处 (2005-07-21)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自《山东省
计量条例》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沂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条例》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以三项重点为主线,组织执法人员和
计量检定人员对全县
计量器具加强管理,按照量值传递规程组织
计量器具的
计量检定,加强
计量贸易的监督管理,深入生产、流通、群众生活等各社会和经济活动环节进行
计量监督与服务,宣传贯彻《
计量条例》并对违反《
计量条例》的行为依法查处。
一是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费、水费的
计量收费问题进行依法管理,对各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不按
计量器具的实际量值进行结算,将管线损耗和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的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查处,责令其改正。
二是对于用以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活动的
计量器具加强监督管理,对在黄烟收购和化肥销售活动中利用
计量器具压低等级、伪造
计量数据
计量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对生产定量包装的商品和净含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净含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进行规范、监督改正,规范市场
计量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60人次,
计量检定人员1200人次,对擅自开启
计量器具封印、不按实际量值进行结算、伪造
计量数据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7起,为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