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精明眼镜公司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平)质监当罚字〔2017〕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精明眼镜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条例,被罚款50元。

京(平)质监当罚字〔2017〕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精明眼镜有限公司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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