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质监局三项举措推进全省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能效标识备案进程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能效标识备案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能效标识管理中的瓶颈。云南省质监局果断采取三项措施,突破瓶颈、帮扶企业,加快全省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能效标识备案,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节约能源法》中规定:“禁止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禁止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这就要求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对产品进行能效标识备案。云南省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能效标识备案工作一直以来推进不快,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现状造成:第一,大部分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对生产的用能产品需要进行能效标识备案的情况基本不了解;第二,大部分用能产品生产企业不清楚能效标识备案工作具体该如何办理;第三,我省不少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生产的用能产品达不到备案要求;第四,我省大部分企业自身不具备能效标识备案所要求的检测能力,获得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测机构非常少,难以确定产品能源效率等级。

  针对以上四大现状,今年下半年以来,云南省质监局实施三项措施,力求能效标识备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加强宣传工作。云南省质监局在一个月之内对符合能效标识备案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大部分企业对能效标识备案工作有了了解。

  第二,加大帮扶力度。截至目前,云南省质监局已将能效标识备案要求、备案相关指南下发至各州(市)质监局,要求各州(市)质监局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进行帮扶。

  第三,加快检测实验室建设。截至目前,云南省质监局已要求部分计量技术检测机构,根据云南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能效标识备案工作需求,或联合自身检测能力较强的生产企业共建实验室,完成备案所需的检测工作。

  通过三项举措的进一步实施,云南省能效标识备案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云南省质监局获得了省内用能产品生产企业的一致好评,为促进生产企业质量提升,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目前,该项工作仍在继续开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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