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秤”坑农 粮贩子被罚 (2005-12-08)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日前,不法粮贩宋某因用“黑心秤”坑农,被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不合格
计量工具,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近日,鄄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富春监管站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县富春乡赵阡庄有人使用“黑心秤”收购粮食,坑害农民。接到举报后,富春监管站速派4名执法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一举将正在使用“黑心秤”收购粮食的不法粮贩宋某抓获。据当事人宋某供述,他家住鄄城镇宋庄村,经常做粮食收购生意,为了赚取更高利润,他私自对磅秤底座承压处两“刀子”做了手脚,在称重时,每称重100kg物品就缺短3.5kg,是标准的“黑心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