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部分液化气站"短斤少两" 超期钢瓶仍在使用 (2005-06-22)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6月16日上午,南京市燃管处接到市民举报后,对江浦等地区的瓶装液化气零售站点进行了抽查,虽然百江、华润等液化气公司的灌装全部合格,但仍有石佛等公司液化气站点被查出“短斤少两”,燃管处已经要求这些站点立即整改。   在石佛液化气公司小柳换气站点,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了10瓶16公斤以上的液化气,其中有6瓶重量在标准重量以下(其中的差重称为正负偏差),10瓶气的正负偏差加起来(总体偏差)是负3.2公斤,按照《计量法》的规定,每瓶液化气误差不能超过正负0.5公斤,10瓶总误差应为正值。也就是说,此次检查中,10瓶瓶装液化气的总体偏差只要出现负值,就不符合规定。而且该站点还有超期钢瓶在使用,该站的工作人员甚至称“不知道钢瓶的使用年限”。   据南京市燃气管理处稽查科科长夏军介绍,该站点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接连三次被查出“短斤少两”,在今年5月19日的检查中,检查人员也随机抽查了10瓶液化气,10瓶气的重量全部在标准重以下,最高的负值达到了1.5公斤,总偏差达到负8.2公斤,“上几次的检查已给他们下发了整改通知,但没有效果,每次检查该站负责人总是不在站点内。”夏科表示。检查人员随后还在浦口区燃气管理所泰西路站抽查了10瓶气,同样“短斤少两”,但是在对百江建宁路站点和华润建宁路站点的检查中,两个站点的气瓶全部合格。   检查结束后,南京市燃管处将向违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这些单位立即改正。整改无效或者屡次“短斤少两”的站点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据燃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最近液化气零售价已经上调,但他们仍接到不少液化气钢瓶“短斤少两”的投诉,他们将对所有被投诉的站点进行检查,责令整改。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