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建立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为进一步强化对浙江省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日前,浙江省质监局建立了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报告制度。要求从2013年起,全省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当地市级质监部门报告当年企业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状况,报告的事项包括企业生产、出厂检验、人员等是否持续符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条件,电子计价秤产品防作弊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当年产品质量抽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各市质监局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汇总上报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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