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鱼乐通圈通商贸店使用的属于强制范围的电子秤未按规定申请检定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0:44
近日,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发布关于北京鱼乐通圈通商贸店使用的属于强制范围的电子秤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名称

北京鱼乐通圈通商贸店使用的属于强制范围的电子秤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质监当罚字〔201918

处罚事由

使用的属于强制范围的电子秤未按规定申请检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鱼乐通圈通商贸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10114MA019ARY4N

组织机构代码

MA019ARY4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伍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7

处罚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10000

公示日期

2019-09-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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