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鞍山市花山区程虹水产品经营部涉嫌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扣押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0:44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马市监强制〔2024〕6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程虹水产品经营部

注册号:340503600316066

经营者:程虹

行政强制理由/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涉嫌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的计量安全性不合格,该秤具有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

行政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扣押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2024年5月28日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起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

行政强制措施内容:对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扣押

做出行政强制的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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