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同意调整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站长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0:44

质检量函〔2015〕37号

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同意调整国家

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站长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

你部“关于调整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站长的请示”(质量[2015]255号)收悉。根据《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同意汪东进同志担任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站长,并请在新站长正式任命后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备案。

特此函复。

计量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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