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质计所检测眼镜配制场所在用计量器具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0:44
近日,巴彦淖尔市质计所组织检测技术人员对我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焦度计、验光仪、镜片箱进行周期检定,要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检定或超出检定周期的按不合格处理。
截至目前,已对后旗、中旗、前旗、五原、磴口、杭后的共24家眼镜配制场所的24台焦度计、24台验光仪、24台镜片箱进行检定,全部合格。
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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