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获评浙江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5-11-07 09:00:14

      日前,浙江省质监局被评为浙江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这是对浙江省质监局“十一五”节能工作的高度肯定,此前浙江省质监局已在2007-2009年连续3年获评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此外,建德市质监局洪利红同志被评为浙江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十一五”期间,全省质监系统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特种设备监管等多种工作手段,扎实推进各项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全省质监系统将进一步强化举措,开拓创新,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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