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质监局加强对医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一是与县卫生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用计量器具检查的通知》,明确了医用计量器具检查的内容;二是对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建立了周期检定、维护、保管、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杜绝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和使用了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等不法行为。促使县直3个医疗卫生机构、9个中心卫生院在用医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100%;三是帮助医院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监督医院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