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石景山区政府法制办的消息,该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已初步完成。在清理涉及的274件区规范文件中,拟废止66件,拟宣布失效121件,拟修改8件,其余的确定保留。
据了解,这些建议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包括《关于我区水表实施强制检定的管理办法》、《石景山区关于城镇房屋产权登记核发所有权工作的意见》等,其中最早的规范性文件制发于1983年,距今已有24年。
石景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宏芬介绍说,从今年5月开始的市政府规章和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是行政机关对自我职责的再认识,从源头上体现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也能让老百姓知道哪些规范性文件是正在实施的,从而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据介绍,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审定后,将通过石景山区信息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