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开展个体诊所医疗计量器具大检查 (2005-06-02)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47
日前,沈丘县局按照河南省质监局关于豫质监发[2005]81号《关于对医疗卫生强检
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认真排查县城内医院及个体诊所执行医疗
计量器具检定情况,针对个体诊所医疗
计量器具超期不检、漏检、合格率低等问题,组织稽查队开展以个体诊所为重点的
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共检查各大医院及个体诊所40家,对其使用的血压计(表)、B超、心电图机、X光机等40台(件)
计量器具进行了检查。查处6家
计量器具超期未检的诊所,罚款共计1.2万元。通过这次检查,使检查前强检率85%,提高到检查后的95%,
计量器具合格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