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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开展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6-01-05 09:00:4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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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做好推行国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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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2015年12月15日,质检总局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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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以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结合进行。要求检查中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做到以点带面,通过对部分行业及机构的检查,普及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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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知识,提高全民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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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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