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沂源县质监局根据市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安排,对群众举报的南麻镇一非法公证
计量站依法进行了查处。
该“公证
计量站”位于省道泰薛路边,拥有一台50吨电子衡。在电子衡旁边树有一写有“公证
计量站”字样的灯箱广告牌。经查实,该
计量站属沂源县某企业所有,既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
计量,同时也向社会开展公证
计量业务,但该
计量站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计量认证,不具备向社会出具
计量公证数据和检测数据的资格。同时该
计量站未建立相应的
计量管理制度和
计量保证体系,
计量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很难保证
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执法人员按照《山东省
计量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该
计量站立即停止对外公证
计量业务,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沂源县质监局 齐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