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钢模板计量惹纠纷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6月25日,岷县闾井镇经营户陈喜忠到文峰工商分局进行投诉,称其与陇西文峰某钢铝物资经营部签订了购买建筑用钢模板的购销协议:由经营部给其以每吨4000元的价格供给1.298吨钢模板,价值共计5192元。第二天过磅装货时,经营部负责人才说钢模板是按标尺重量计价的,不是按过磅重量卖的。

  在经营部负责人提供的销货清单上,上面写着钢模板的数量、规格、每块的单重和每吨4000元的价格以及按标尺重量计算出的价款5192元。而按过磅重量,这些钢模板仅重0.9187吨,价款应为3672元。双方争议金额达1520元。

  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工商人员发现建筑行业有“千平方米钢模板配备参考表”,上面对钢模板的名称、规格、面积、单重都有明确规定。争议双方购销清单中钢模板的规格、重量符合参考表的规定,由于双方再无法提供其他相关的协议条款,因此无法确定购销双方最终是以过磅计量的重量为准,还是以钢模板的规格推算出的重量为准。由于协议简单,条款不清,难以裁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工商执法人员通过对双方反复做工作,双方同意进行协商调解。经过相互让步,最终以总价款4792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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