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地区餐饮业的计量行为,提升全区餐饮行业诚信计量水平,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海区质监分局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内蒙古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业计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了餐饮服务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此次餐饮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海质监分局结合海地区餐饮以突出蒙餐特色为主的餐饮特点,对大中型饭店、酒店、火锅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海地区饮食服务业在餐饮计量方面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经营用的各种菜谱,菜单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克(g)、千克(kg)或升(L)、毫升(ml)标注饮食品的净含量或主要原料的净含量,而是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例如盘、碗、杯、例、份等;二是按量结算的食材,用于称重的计量器具(秤)普遍使用分度值为10g、20g的电子秤,个别甚至还有使用分度值为50g的电子秤和分度值为25g的弹簧秤,计量器具的配备严重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业计量监督管理规定》中经营菜肴价格不高于30元/kg的,应使用分度值小于等于5g的衡器进行称量;经营菜肴价格高于30元/?,不高于100元/?的,应使用分度值小于等于2g的衡器进行称量;经营菜肴价格高于100元/?的,应使用分度值小于等于1g的衡器进行称量的相关规定;三是在用计量器具普遍没有进行依法检定,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问题;四是经营者未将计量器具置于消费者易看到的位置,按量结算的食材称量操作过程和称量结果不向消费者明示;五是鲜活海鲜类、水产品未去皮计量,如将包装物、绳子等杂物记入净含量,水发物不经过控水进行称量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均提出限时整改要求。此次餐饮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针对餐饮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我局以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为行政执法指南,以送法进餐饮,服务群众为主,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将相关法律法规打印成册,免费发放给餐饮企业,改变单纯行政执法方式,目的是通过百姓易于接受的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使餐饮业经营者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增强餐饮行业自律意识,规范计量行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使违法计量、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此举得到餐饮业经营者普遍好评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