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定量包装和计量状况问题加强管理 (2006-07-05)
发布时间:2025-01-02 09:00:00
虽然我国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定量包装食品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一些定量包装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和
计量状况仍存在一定问题。
1.包装容器质量
根据6年来多次国家专项抽查表明,造成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包装容器有质量问题。例如,液体玻璃瓶装产品,由于多次重复使用,由于玻璃瓶的生产厂家、生产批次不同,或由于技术水平差异,往往造成瓶重、瓶壁厚薄不一,从而造成瓶子容量不一致。灌装时仅控制液位,即使灌装机能够准确定量,为了液位一致,也要人工多去少补,致使包装产品实际净含量不均匀,差距很大。再有就是由于原料、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包装容器的渗漏,比如泥沙瓶装白酒,由于渗漏,到消费者打开时酒仅剩下大半瓶。
2.产销双方问题
几次定量包装国家专项抽查发现,有个别生产厂家与销售商串通,故意短斤少两:一方面蒙骗消费者,另一方面又可降低价格出售,利用价格优势占领市场,以赚取巨大利润。如标注为5L的色拉油,故意只装41多,而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自然赢得市场,扩大了市场份额。而一般消费者一无检测手段,二不了解国家净含量允许负偏差1.5‰的规定。因此这种被别人有意欺骗的事情时有发生,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市场秩序,坑害了消费者。
3.定量包装管理不严
从多次专项抽查发现,定量包装管理不严有三个方面:一是流通领域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对产品质量非常重视,对假冒伪劣商品把关较严;而对缺斤少两这一普通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另一方面,生产源头一部分企业缺少必要的商品净含量
计量检测手段,对商品净含量没有专门的进货把关制度。三是消费者的“大度”宽容,认为是“老大难”或“小事情”而放纵过关。这说明商业行业缺乏对《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流通领域缺少有关的规范措施和执法力度,而广大消费者却不大知情。
为了克服一些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和
计量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要从以下方面努力。
首先,要加强生产厂家的定量包装管理监督。小企业为了多赚利润开始在分量上做手脚,其他厂家受到价格影响后都不甘落后,纷纷采用小桶包装,减少分量降低价格以此来赢得市场。一种新现象是这些企业打“游击战”,时而生产合格产品,时而生产不合格产品,而且大多在夜间生产;生产的时候安排人员在厂区四周放哨,略有风吹草动就停止生产,使执法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要加强生产厂家的监督管理。
其次,要加强流通领域里的定量包装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监督规定》、《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计量检验规则》等有关法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监督规定》明确规定:1升~10升食用油的净含量允许负偏差1.5‰,其中5升大豆油的重量为4.58公斤~4.62公斤(相对密度为0.919公斤/升~0.925公斤/升)。据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有关人士透露,5升装的食用油空桶一般都在二两左右,即0.15公斤,这样一般5升装的大豆油的毛重约为4.73公斤~4.77公斤。即使按照
计量规定中的大豆油最低密度0.919公斤/升计算,标称为5升的桶装大豆油应是4.6公斤。
第三,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定量包装宣传管理。表面看起来,这种缺斤短两的大豆油比正规品牌的大豆油看似便宜几块钱,但因为容量少了近一升,算起来其每升的价格比正规品牌的大豆油还要贵一些。
总而言之,宣传执行我国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管理法规,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执行国际法制
计量组织法规,我们仍然责任重大,还要继续努力。